
一个被法院判处死刑的毒犯,死刑犯的父亲爱子心切,不惜重金东拼西凑80万元,发誓要保住儿子的命。昆明律师周敬华接下这笔单后,向当事人保证:“保证你儿子无罪释放,否则全款退还。”最终,这名毒犯还是被执行了死刑,律师却耍起了“赖”,没有如数退还。近日的一天夜晚,五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进入周敬华家强制执行,并对他拘留15天。
贵州毒犯昆明贩毒被判死刑
2004年7月1日,昆明警方在昆明市官渡区关南汽修厂附近抓获3名毒贩,当场收缴405克海洛因。3人落网后,警方在其住处共查获海洛因1514克。
3名毒贩分别叫宋俊银、宋俊文、郑世训。其中宋俊银、宋俊文系堂兄弟,均 来自贵州省纳雍县。据宋俊银交代,他们有一叫宋俊平的老板。之前,宋俊平把毒品放在宋俊文所居住的房间后,让自己和宋俊文帮助他运送毒品。2004年7月1日,宋俊文接到宋俊平的电话称,让其运送3件毒品到某招待所,然后拿一件给郑世训,剩下的两件则等他自己来拿。接完电话后,宋俊文自己带上3件毒品开车来到指定的招待所旁停下,不想当其将第一块毒品交给郑世训时,即被警方抓获。
2005年4月15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宋俊银、宋俊文和郑世训提起公诉,指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昆明中院审理认为,3名嫌疑人在明知是毒品的前提下,为了非法牟取暴利,进行贩卖、运输,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运输毒品罪。2005年6月23日,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3名罪犯均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
80万元未保住毒贩性命
宋俊银的父亲宋帮志看到判决书后,心急如焚。宋帮志说:“一定要救回我儿子这条命。”随后,他四处奔波打听“高人”,期间,一熟人为他介绍了昆明一律师周敬华。随后,宋帮志找到了周敬华律师。
2005年8月26日,双方协商后很快达成了一纸委托协议:由周敬华担任宋俊银的辩护人,律师费为60万元。在“特别约定”中约定:受委托方须达到使宋俊银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之目的,即二审改判死缓,否则应退回所收费用(60万),以收据为准。
第一份协议签订后,周敬华告诉宋帮志,如果再给20万元,即可保证宋俊银无罪释放。
2005年11月7日,宋帮志与周敬华又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由周敬华担任宋俊银的辩护人,律师费为20万元。同时,受委托方须达到使宋俊银无罪释放,否则退回20万元,原双方所签委托协议仍然有效。
2006年1月19日,宋俊银被押往刑场执行死刑。宋帮志说:“既然儿子都死了,他就应该退我的‘保命’钱。”2006年6月8日,周敬华退还宋帮志42万元,剩余款项双方同意由周敬华分期退还42.2万元,还款期限满后,周敬华并没有履行还款协议。于是,宋帮志将周敬华告上法庭,五华法院立案后组织双方调解。去年10月24日,周敬华当天退还19.5万元给宋帮志,剩余的20.5万元于2007年12月31日以前一次性还清。
法官深夜逮“老赖”
如今,周敬华还款期限都过了4个月了,可他还是没有还款的意思。于是,宋帮志申请五华法院强制执行。
当晚11点左右,五华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周敬华的“豪宅”水逸康桥,周敬华住的是180多平方米的复式楼。法官说:“我们平常打电话给你,你总说在外地,你不主动到法院,我们只好来找你了。”周敬华说:“我现在没有钱,不可能一次性拿出20多万元,为这个事,我已经失业两年多,经济真的很困难。”
“你作为一个律师,对法律应该非常了解,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该知道什么后果。”法官说,你站在申请人的角度想想,不要只顾说自己的困难。
法官决定对周敬华司法拘留15天。随后,法官将周敬华送进拘留所。另据了解,周敬华的律师证已经被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