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律师向记者展示当初的协议。
半岛都市报4月25日讯(记者 谢军 实习生 朱颖 刘婷婷)今年68岁的曹炳增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帮人打了一辈子官司,这次却轮到替自己维权了:他跟房地产公司签订的510万元的风险代理协议,到了该兑现的时候,对方却拒绝全额支付。多次协商不成后,他将原委托单位告上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2日首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3年前签下代理协议
今年68岁的曹炳增是山东省新泰市人,10年前从当地检察院退休后,在青岛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2003年10月份,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标拍下崂山区一处100亩的土地。由于一直办不下土地使用手续,2005年12月13日,该房地产公司与曹炳增签订了一份风险代理协议,合同约定,由曹炳增律师全权负责办理该公司100亩土地的土地使用过户登记事宜,房地产公司先期支付协调、办案费60万元人民币。协议还约定,如果办理过户手续无果,预收的先期费用全额归还,如果办理成功,房地产公司支付协调费用人民币510万元,待过户完毕之日付清。2006年1月25日,曹炳增收到先期50万元费用后,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
2006年4月30日,曹炳增将在青岛的律师事务所迁到北京,组建了北京市闻先律师事务所后,双方又重新签订了内容完全相同的风险代理合同。随后,律师事务所和房地产公司四处奔走,先后跑到济南、北京等地的多个部门去反映协调,经过努力,该处土地的使用手续终于在2007年2月开始正式办理过户等手续。
拒绝全额支付闹上法庭
至此,曹律师认为付出应该得到回报了,可过了好几个月,一直不见对方支付合同约定的510万元,就主动发函给该房地产公司,要求支付自己的劳动报酬,但对方答复说,只同意支付150万元,其中还包括先期支付的50万元。看着自己一年的付出竟然被打了折,干了一辈子司法工作的曹炳增实在无法接受,“当初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甚至把律师事务所搬到了北京,没想到现在会这样。”
多次协商不成后,今年1月,曹炳增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全额支付“辛苦费”。
法庭将择日再次审理
对于曹炳增提起的诉讼,作为被告的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有自己的说法。该集团李副总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现在双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但集团对曹炳增律师严谨的工作态度还是相当尊重和敬佩的,“他在当时极其困难的环境下,四处奔走付出了很多,公司也非常感谢。但是,当时签订的风险代理协议约定办手续的时间为2006年6月底,而实际手续到了2007年2月才开始办理,到现在包括规划、债权土地地界等还没有全部办理完毕,所以集团才不同意全额支付这笔费用。集团研究后,决定一共支付150元作为对曹律师的回报。现在既然到了诉讼程序,我们也只有应诉,集团会尊重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今天下午,记者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4月22日,市中院民二厅公开审理了此案,双方当庭递交了各自证据,5月22日,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