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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常政办发〔2006〕67号
发布时间:2006-8-16 执行时间:2006-8-16 失效时间: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收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组织指挥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重要依据。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将明显提高我市地震应急指挥能力,有效减少地震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地震应急基础数据还能够应用在其他灾害、意外事故、紧急状况的应急工作中,为我市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工作提供可靠的综合应急工作数据平台,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领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函(2006)2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无偿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和数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常州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各类表格式样”到常州地震局主页(www.czeq.gov.cn)“地震应急栏目”下载。

  (联系人:陆嘉楠,电话:6989195,邮箱:czdzj1979@163.com)。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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