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1号)要求,为认真贯彻全省城市绿化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各地积极开展了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一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实事圆满完成,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是创建工作的第二年,也是创建工作的关键年。为了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现就“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暨创建园林城市活动2004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2005年工作目标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4年全省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开展情况
(一)超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2004年,省人民政府与各市签订的目标责任制共涉及组织领导、规划设计、景观保护、园林绿化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六方面的内容。从检查结果看,各市均在年初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组,多数城市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广泛和充分的动员,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对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据统计,2004年全省11个设区城市共投入绿化资金87270万元,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925.1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提高了1.77个百分点,共建成公园、游园及广场64个,绿化或绿化改造城市道路151条,创建园林式居住区90个,创建园林式单位庭院225个。
(二)建成一批城市绿化重点骨干工程。坚持以人为本,各市规划建设了一批规模较大,品位较高,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城市绿化重点和骨干工程。太原市完善了城西水系两岸绿化工程,获得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大同市完成了供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的御河生态林一期工程,新增绿地和水面共80万平方米。长治市完成了西一环路景观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4万平方米。晋城市完成了集生态、休闲、景观为一体的“两河”治理一期工程,新增绿地和水面20万平方米,水面9.7万平方米。朔州市建设了环城北路两侧防护林带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栽植各种树木20多万株。临汾市对滨河生态园进行续建,新增绿化面积8.3万平方米。运城市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对高专东路、河东街延长线、盐湖大道等道路进行绿化,新增绿化面积40余万平方米,取得良好效果。
(三)社会绿化成绩显著。各地本着政府组织、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社会参与、讲求实效的原则,在以政府为主搞绿化的同时,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绿化。据统计,2004年,各市通过加强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新增绿化面积319.25万平方米。太原市组织开展了植树绿化认建认养活动,并通过义务植树,按规划在拟建公园先期义务栽植各类树木23万株。长治市惠丰机械厂投入600余万元,建成占地4.45万平方米的惠丰公园,较大地改善了周边市民的居住环境。晋城市阳城电厂建成了绿地率达40%的生活小区。临汾市出台了《临汾市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管理办法》,涌现出临汾钢铁公司、滨河小区等一批园林式单位庭院和居住区。
(四)长治晋城两市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长治市通过开展“四拆”(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拆房建绿、拆临增绿)活动和以改善大气污染为重点的“净空行动”,实施“三边”(街边、水边、房边)绿化工程,极大地提高了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成为全国20座最具魅力的中等城市之一。晋城市实施“绿化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等一系列活动,特别是完成“两河”治理一期工程,使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得到提升。经过卫星遥感测试、省内外专家实地考评,长治、晋城两市达到了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山西省园林城市”。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城市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是加强绿化管理的有效措施,省人民政府对此有明确要求,但这两项制度还没有普遍推开,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面积不足、随意侵占绿地等行为时有发生。
(二)城市中心区绿地明显偏少。城市中心区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是市民生活、工作、学习、人口流动的重要聚集场所,是最体现城市功能和形象的区域。但由于在城市中心区搞绿化拆迁难、地价高、投入大、困难多、见效慢等原因,我省城市中心区绿化发展滞后,中心区绿量明显不足,特别是可供休闲、娱乐的游园等公共绿地偏少。
(三)绿化用地紧张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绿化建设快速发展,绿化任务较大,绿化用地需求增加。但是,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城市绿化用地过分紧张的状况显得十分突出。特别是个别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认识不够,为了追求短期的土地收益,甚至将规划的绿化用地用于商业或住宅开发,加剧了绿化用地紧张的状况。
(四)绿化资金筹集渠道相对单一。城市绿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近几年,虽然各市绿化投入大幅增加,但与城市绿化需求相比,仍十分不足。特别是绿化建设市场化运作还没有普遍推开,多数城市绿化建设资金仍靠政府投资,投资渠道相对单一。
三、2005年工作目标和要求
省人民政府确定2005年城市绿化的目标为“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为了确保这一任务顺利实现,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暨创建园林城市活动2005年工作目标(见附件),现予下达,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地在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中,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将各项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县、市、区,确保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11个设区城市绿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省里进行督查和考核验收。县级市及县城工作目标由所在市组织督查和考核验收,并要定期将所属县级市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建设厅。
(二)加强城市中心区绿化。要按照规划,结合旧城(居住区)改造、环境综合整治、企业外迁,通过实施“拆房建绿”、“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多形式、多层次为城市中心区增加绿量,提高中心区绿地率。
(三)强化城市绿化管理。要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限期将绿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迁出,城市道路以及城市范围内的河岸、山坡等地要作为重点部位加强绿线管理,对违反规划,随意侵占绿线的行为依法处理。要加快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套绿化工程按标准同步建设。要继续探索城市绿化养护改革,积极推行城市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提高绿化养护水平。




